国家发改委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稿提到,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,意谓拟禁私人经营新闻业务,引起外界关注。网络上热议,「矫枉过正,要的是管理,不是废除」;「干脆就全国一个cctv,一份人民日报,一本求是杂志算了。大家都清净了」。
港媒明报报导,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8日就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(2021年版)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提到,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。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,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社、报刊出版单位、广播电视播出机构、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。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、频率、频道、栏目、公众帐号等。
界面新闻报导,征求意见稿还提到,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外交,重大社会、文化、科技、卫生、教育、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、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。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。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。
对此网民纷纷表达意见,有人认为,「十分同意,舆论是一把刀,这把刀只能握在国家手里,不能被非公有资本利用,任何形式的针对任何事件或对象的任何程度的利用,都决不可以。」、「反对!中国不能一言堂!」、「现在已经被资本和日本鬼子控股进入媒体内部渗透的差不多了!国家早该严厉整治了,而不是说说而已!」、「矫枉过正,要的是管理,不是废除,不能因为脑袋疼就把头砍了吧」。
还有网民指出,「新闻,微博,公众号,频繁各种栏目从业人员一定要好好要求,利用公号做出格的事是不好的,还会带偏舆论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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